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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減碳

一、本公司每年統計各廠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廢棄物總重量、總用水量,並將相關資訊,揭露於ESG報告書中。
2022至2023年主要溫室氣體排放量
廠區 排放量(單位:tonCO2e)
範疇 2022溫室氣體排放量 2023溫室氣體排放量
雲林廠 範疇一 47,029.639 40,615.089
範疇二 4,237.425 3,620.588
總計 51,267.064 44,235.677
彰濱廠 範疇一 78,201.504 72,728.189
範疇二 8,069.890 7,605.972
總計 86,271.394 80,334.161
全部廠區 範疇一 125,231.143 113,343.267
範疇二 12,307.315 11,226.56
總量 137,538.457 124,569.827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tonCO2e/ton廢棄物處理量) 雲林廠 2.479 2.485
彰濱廠 1.920 1.899
說明1:1.溫室氣體盤查邊界為2廠區:雲林廠、彰濱廠。2.範疇一直接排放:排放源雲林廠為廢棄物處理量,彰濱廠為廢棄物進場量。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排放源為外購電力。3.盤查方法學:依行政院環保署溫室氣體登錄指引執行。4.溫室氣體係數來源:排放係數值引用環保署2019年公告之溫室氣體排放係數管理表6.0.4版、GWP值係引用IPCC四次評估報告(2007)。5.溫室氣體盤查範疇: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共3種溫室氣體,依據環保署溫室氣體排放係數表6.0.4版公告溫室氣體排放量係數;另2023年度主要溫室氣體排放量彙整表內容範疇二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量(外購電力)內容,依據能源局公告之2023年電力排碳係數0.495公斤CO2e/度計算。6.本公司於2023年派員受訓並引進ISO14064-1(溫室氣體盤查第一部分)準則內容,關於盤查項目、細節及計算方式等皆進行修正;另由於有害事業廢棄物暫無相關排放係數,故我司係參考一般廢棄物排放係數進行計算;此部分亦於2022年改採用廢棄物熱值作為計算依據。因此產生溫室氣體排放量之差。7.溫室氣體盤查採營運控制權法進行盤查。
說明2:強度比值包含的溫室氣體排放類別為直接(範疇一、焚化爐排放量)。
說明3:2022年度起,溫室氣體排放量彙整表拆分為直接排放(範疇一)、能源間接排放(範疇二)呈現。
說明 4:為符合GIR準則,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單位kgCO2e改為tonCO2e表示,更新2022~2023溫室氣體排放量。
2022年產出廢棄物總重量
廠別 飛灰(ton) 底渣(ton) 廢水(百萬公升)
雲林廠 384 2,193 30.419
彰濱廠 2,625 2,699 24.092
廢棄物總重量 3,009 4,892 54.511
2023年產出廢棄物總重量
廠別 飛灰(ton) 底渣(ton) 廢水(百萬公升)
雲林廠 319 1,872 29.900
彰濱廠 2,647 2,959 18.169
廢棄物總重量 2,966 4,831 48.069
2022年及2023年總用水量
廠別 用水量(百萬公升)
年份 2022年 2023年
雲林廠 128.03 116.212
彰濱廠 170.058 169.777
合計總用水量 298.088 285.989
註:1.取水類別皆為淡水( ≤1,000 mg/L 總溶解固體)。依年度水費單計算。2.依據世界資源研究所開發之水資源風險分析工具指出,臺灣非屬全球水資源壓力地區,且經內部評估各廠區亦非屬高水資源風險。3.單位用水量 =(總用水量(百萬公升))/(廢棄物處理量(公噸)) 。
二、環境管理目標

1.溫室氣體減量
公司近幾年實施廠內處理設備汰舊換新工程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雲林一廠自2018年進行設備汰舊更新之工程,並新增熱交換系統,以充分利用焚化系統之熱能,減少燃料之使用量;並同步改善以含硫量較少之柴油來替代重油,為能有效追蹤碳管理效益,公司2020年重新訂定以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碳排放量為管理指標,並訂定減量目標2025年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碳排放量需較2020年減少3%。

2.節電目標
日友公司針對營運大樓進行中央空調管理、更換省電照明等措施,推動隨手關燈,並向經濟部認購綠色電力,最近一期係以2020年為基準年,預定2025年可達成用電減量約4%之目標。

3.廢棄物管理目標
為減少廢棄物之產生量,針對辦公作業推行生活廢棄物減量,促使可再利用之資源能再生使用,如進行廢棄物分類管理,推動文件影印時背面紙之重覆使用以減少用紙量。另廠內部份,推動廢棄物焚化處理飛灰減量,係以2019年及2020年之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產生之飛灰及底渣平均量為基準年,預定於2025年達到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產生之飛灰及底渣減量4%之目標。

4.用水量管理目標
水資源供給趨於失衡,做為地球公民之一員,面對水資源日益匱乏之情形,日友公司於辦公室作業,藉由環境教育向公司同仁宣導節約用水之重要性,讓節水觀念融入日常生活之每個細節。另廠內部份,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之用水量,重新以2019年及2020年平均用水量為基準年,預定於2025年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之用水量達到減量3%為目標。

三、達成目標具體措施

1.溫室氣體減量之具體措施
(1)日友公司 2017 年節能減碳政策為規劃現場處理流程新增熱回收設備單元,將600~800℃區間熱氣回收,再利用於後端加熱排放煙氣,減少燃料油之使用,來避免白煙水氣生成。透過降低尾氣加熱所需之燃料油,在啟爐初期或天候良好時,可達到無需燃料油之使用,預計所有汰舊更新改善作業後可減少 1,362kg/hr之 CO2 排放量。
(2)既有雲林一廠焚化設備運轉已達 15 年以上,設備需逐步進行汰舊,故進行一廠廠污染防制設備改善,且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由製程中回收熱能減少燃料油之使用量,並以含硫量較少之柴油來替代重油,以達成溫室氣體減量之目標,於2020年5月一廠改善完成,於2023年實際操作之單位用油量為 18.29kg/ton優於原設計量26.1kg/ton。
(3)辦理現場操作人員教育訓練,提升人員操作技能,並教導如何採取節能減碳措施。

2.節電之具體措施
(1)溫室氣體造成全球氣候變遷,因此為達創造節能家園以及推動自我節能減碳之目標,向經濟部能源局認購綠色電力,並響應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響應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政策,評估於廠房屋頂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預計設置後可達500KW以上之發電量。本公司從2016起每年認購10萬度綠色電力,依據台灣電力公司公告每度綠電所造林效益係數0.533m2/度;減碳量0.528公斤/度計算,我們至2017年止藉由購買綠電推行減碳計畫,已累積相當於減碳量105,600公斤及造林面積106,600m2。
(2)養成隨手關燈的習慣。
(3)更換省電照明燈具等措施,共計更換 LED平板燈具 80 具,用電度數預計每年可省15,180 度。

3.廢棄物減量之具體措施
(1)垃圾進行可回收與不可回收之分類。
(2)節約用水。
(3)影印背面紙的重覆使用。
(4)自備杯子及餐具以減少免洗餐具的使用量。

4.用水量減量之具體措施
(1)日常生活節約用水。
(2)水冷式冷氣改成氣冷式冷氣,以減少冷卻水使用。
(3)設備降溫供水調整,以減少冷卻水使用。

四、為善盡環境保護之企業責任,且基於對於環境保護的提升及污染防治管理之需求,本公司雲林廠於2000年7月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認證,2018年通過「ISO14001:2015環境管理系統」換證改版認證並取得證照,最新證書有效期自2024年3月5日至2027年3月4日。彰濱廠2009年12月通過ISO14001 環境管理系統認證,2022年通過「ISO14001:2015 環境管理系統」換證改版認證並取得證照,最新證書有效期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

藉由環境管理系統ISO14001之運作,管理廠內相關廢棄物處理過程所衍生之空污、水污、廢棄物等環境污染,同時向主管機關申請各項相關營運許可證。

1.空污
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廠內防制設備添加活性碳…等藥劑以去除廢氣中的污染物,經妥善處理後達到符合法令之排放標準,並委託環保署認可之檢測機構進行排放管道定期檢測。

2.水污
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並依核准內容進行操作。

3.廢棄物管理
本公司為廢棄物處理廠,需依主管機關許可之廢棄物項目處理事業廢棄物;處理過程衍生之廢棄物則依「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內容執行處理處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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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氣候變遷風險管理

在推動氣候變遷與永續管理策略上,本公司由董事會負責監督氣候議題管理,扮演監督及治理的角色,其董事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公司實踐永續發展,並隨時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以確保永續發展政策之落實。本公司針對營運活動所產生之經濟、環境及社會議題,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並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讓董事會知悉公司在氣候議題有關指標與目標之執行計畫與成果,進而達到監控與監督的目的。
1. 氣候風險機會鑑別評估

日友環保高度關注氣候變遷所帶來之議題,因此針對氣候變遷所帶來之影響,參考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 FSB)發布之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建議書(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 TCFD),執行風險分析,並研擬相對應的因應措施,以降低因天災所造成的損害,並持續規劃更具節能與環保的廢棄物清理流程,增加市場競爭力。

風險 風險類別 潛在營運風險項目(風險衝擊描述) 影響時程 財務影響路徑 因應作為
轉型風險 政策法規 政府為與國際接軌及兼顧永續發展需求,適應全球氣候變遷衝擊,強化調適作為,降低氣候變遷衝擊,導入國際碳定價經驗開徵碳費。 短期 徵收碳費,營運支出增加 持續關注國內外法規變動情形,陸續建立碳排放相關數據清冊,並依法於指定年限完成溫室氣體盤查及進行第三方確信。
技術風險 逐漸支持環境友善技術並於製程導入或發展再生能源而導致營運成本增加。 短期、中期 營運成本增加 1.發展再生能源如運用自有掩埋場屋頂設置太陽能發電設施,擴大綠能使用比例,減少碳排放及降低污染。
2.針對環境友善技術進行研究投資,降低並企業可能風險。
市場風險 氣候變遷導致供需結構、產品與服務機制改變,客戶進一步要求更低碳的廢棄物處理流程及服務。 中期 客戶要求更高,導致不確定性增加,營收下降 依據環保法令趨勢及廢棄物去化管道問題,規劃開發多元處理方式(如:低碳技術),提高客戶端委託意願。
名譽風險 ESG 執行成效不佳,影響公司聲譽,流失客戶及業績。對利害關係人(股東、客戶、供應商)關注之氣候變遷議題未積極回應,影響公司形象及信譽。 短、中、長期 聲譽下降,導致營收下降 持續對ESG 議題進行推動並盡量與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或積極推動ESG 之供應商合作。對利害關係人關注之議題及需求,設置溝通管道,使其成為支持公司朝永續發展之助力。
實體風險 立即性 因氣候異常導致用電量增加、夏季用電高峰恐因缺電造成停電,導致營運中斷。致災性極端氣候如颱風、豪雨嚴重性提升,恐提高掩埋場屋頂毀損機率。 短、中、長期 營運中斷,營收下降 強化廠區設備、設施結構規格,除定期監測外,亦於災害發生後(如:地震)加強監控,掌握硬體結構設施變化,必要時採取強化措施。
長期性 氣候模式的長期變化,如平均氣溫上升、地區降雨型態改變、海平面上升及突發狀態的應變措施,如地震、火災及化學品外洩等。 長期 用電量增加,營運成本增加 建立緊急應變計畫並定期演練,強化人員應變能力,避免突發或不可預料的天然災害影響營運狀況。
說明:影響時程定義,短期為3 年以內;中期為3 年以上至10 年;長期為10 年以上。
機會 機會名稱 機會說明 影響時程 衝擊範圍 因應作為
機會 能源效率 焚化爐底渣再利用 中、長期 透過焚化底渣再利用,可延長掩埋場使用年限 與集團內專職水泥生產製造之潤泰精密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雙方共同簽署合作意向書並成立研發合作團隊,研擬將焚化底渣做為水泥製程添加替代原料之可行性。短期之規劃為經試驗計畫後,其試驗成果結論取得工業局許可個案再利用;長期之規劃為將彰濱廠焚化製程產出底渣全數投入循環再利用。
減少水資源使用 - 減少用水量,降低營運成本 於掩埋場鋼構屋頂上方增設雨水收集系統,將收集之雨水貯存於廠內供製程降溫用水及洗掃街所用。
六、水資源使用情形

雲林廠於2023年度總用水量為116百萬公升,用水來源皆為自來水廠。與2022年比較,減少11.8百萬公升的用水;彰濱廠於2023年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之用水量無顯著增加。以2019年及2020年平均用水量為基準年,預定於2025年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之用水量達到減量3%為目標。

七、廢棄物處置

本公司主要廢棄物來源為有害性的飛灰以及一般性的底渣,故針對不同特性之廢棄物個別規劃不同貯存區域,以達到妥善管理之目標;經由驟冷塔、旋風集塵器及袋濾式集塵器所產生之飛灰經收集輸送系統收集至太空包,並放置於貨櫃內暫存;經焚化爐焚化後所產生之底渣則是先經過水淬冷卻後,再經由運送機輸送至底渣貯槽後再裝填至太空包中,雲林廠所產生之飛灰及底渣後續則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處理後進行固化處理後進行掩埋,並追蹤處理情形;彰濱廠之飛灰及底渣則目前處理方式為部分自行固化處理並經耐壓測試合格後進行掩埋,部分執行個案再利用。為減少廢棄物之產生量,針對辦公作業推行生活廢棄物減量,促使可再利用之資源能再生使用,如進行廢棄物分類管理,推動文件影印時背面紙之重覆使用以減少用紙量。 另廠內部份,推動廢棄物焚化處理飛灰減量,係以2019年及2020年之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產生之飛灰及底渣平均量為基準年,預定於2025年達到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產生之飛灰及底渣減量4%之目標。彰濱廠於2019年5月新增彰濱二期並以處理固體廢棄物為大宗,2020年1-12月皆正常運轉,故飛灰、底渣及廢水產出量有所增加。雲林廠於2023年達到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產生之飛灰減量3%、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產生之底渣量與2022年差異不大。彰濱廠因焚化之廢棄物種類性質差異較大,故2022 年與2023 年每公噸廢棄物焚化處理產生之廢棄物量略有增加。

八、員工人身安全與工作環境保護措施

日友為建構一個良好的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我們建構安全衛生管理組織,為達到有效管理、監督及改善之目的,雲林廠由環安室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統籌處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環保等相關事宜,另為加強彰濱廠之安全衛生管理及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自2016年7月於彰濱廠成立職安室。2017年彰濱廠成立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並於每季召開會議,審議、協調及建議安全衛生相關事項。2019年05月起彰濱廠聘請職業醫護人員,定期駐廠服務,執行勞工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計畫。2019年11月彰濱廠通過ISO45001:2018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最新證書有效期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本公司積極推動ISO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以促使組織能夠消除危害或儘量降低職業安全衛生風險,建構有效的管理系統,並持續改進其職業安全衛生績效。

a.緊急應變演練
建立緊急事件應變計劃與程序,以確保在不可預測或意外事故出現時,能採取適當的應變措施,以防止或減輕災害對環境造成的衝擊,規劃、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為使同仁能正確使用滅火設備及遇到火災時能分工合作避免人員受到傷害,減少公司損失,對於消防設備、緊急應變設備等,保持完善其設備功能;每年定期配合地方消防隊舉辦自衛編組消防演習,另為因應臺電供電不穩,加強有關停電時的緊急應變演練。

b.健康檢查與照護
本公司為了維護員工身體健康,定期規劃勞工健康檢查,實施健康管理、督導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死亡等職業災害之調查處理及統計。對於異常數據進行追蹤,以提供員工安全作業環境,並作為進一步強化健康管理。除此之外,也不定期與當地衛生機關辦理各項健康講習,達到保護員工及健康促進之目標。 為提供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並遵守安全衛生及環保相關規定,預防職業災害之發生,定期為員工辦理免費健康檢查,本公司廠務人員每半年排定一次健康檢查,司機及業務員每年一次,行政人員每二年一次,對於檢查結果進行說明及異常追蹤。

c.員工在職教育訓練
為提供符合工作職能之課程,提升員工之職能達到事業目標所需之知識、技能與態度本公司進行相關教育訓練規劃,並分為新進人員訓練、內部教育訓練、外部教育訓練三大類型之訓練,統計2023年每位同仁平均接受15.2小時以上之各項教育訓練。從事相關危害作業、作業主管、危險機具操作人員等,應取得相關合格證明並定期接受在職訓練,2023年度彰濱廠舉辦堆高機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39人次,感電課程教育訓練專班28人次,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操作教育訓練專班48 人次;雲林廠舉辦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操作教育訓練專班85人次,強化人員於作業時之職場安全認知。

d.高風險作業項目作業管制規範
本公司針對局限空間及感電等高風險作業,制定相關的危害防制計畫,並定期進行相關的教育訓練,使從事該工作的同仁能了解這些工作的危害及風險性,加強作業時的警覺性,以防止職業災害發生。
針對局限空間作業本公司訂有局限空間危害防止計畫,內容包括局限空間內危害之確認、通風換氣實施方式局限空間內氧氣、有害物濃度之測定及作業中可能的危害如缺氧、墜落、感電、火災爆炸、被夾被捲、中毒、塌陷、與有害物(氣體、粉塵)等接觸、跌倒、被切割擦傷、與高低溫接觸等危害防止措施、作業方法及安全管制作法、進入作業許可程序、提供之防護設備檢點及維護方法、作業控制設施及作業安全檢點方法、緊急應變處置措施等。
針對感電作業本公司訂有感電預防作業計畫及氣電安全作業標準,包括電器作業時斷電、防護具配戴及協同作業等,均有相關的規範及教育訓練,以期同仁能安全作業,防止感電的意外事故發生。

e.場域監測與管理
為了推動設備管理及維護,本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規範,訂定各項檢查計畫及設備自動檢查表,規劃、督導安全衛生設施檢點與檢察;檢查方式區分為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實施巡視、危害標識及作業環境測定等,相關檢查內容訂定後依計畫實施檢查。透過設備定期檢查及維護保養,以減少因設備不良可能發生的事故。

f.一般可能發生事故之潛在原因
整個廠區分為辦公區域與現場作業區域,較應注意者,為現場作業區,其可能之危害原因,可概分為人為因素、設備因素、環境因素等,其中以人為因素所占比例最高。一般可能發生事故之潛在原因如下:
(1)人為因素:人的動作錯誤、安全衛生管理缺失、不正確的動火程序、不安全動作、個人因素、判斷錯誤、防護設備使用不當、工作機具使用錯誤、未能確實執行工作前之安全檢查、操作程序錯誤等,多屬於不安全的動作或行為。
(2)設備因素:機械故障、破裂/腐蝕、儀表控制系統故障、過熱、異常反應、未能定期實施檢查維修工作、設計不良等。
(3)環境因素:外界氣候、溫度、溼度等影響所造成之災害,以及不充分或不適當的照明、通風不良、機器設備布置不當等不安全的環境因素。

g.預防管理對策
•平時火災預防
(一)本廠依消防法規定,係屬應設消防安全設備之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為落實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訂定於每年委託消防設備師(士)及專業檢修機構檢修消防安全設備,並依規定將檢修結果報請當地消防機關備查。
(二)為落實平時之火災預防作為,依場所之使用特性、防火避難設施、燃氣設備及消防安全設備之設置等情形,實施預防管理編組,人人皆應負起火災防制之責任。
(三)火災預防管理組織負責平時火災預防及地震時之防止起火,以防火管理人為中心,各樓層分別設置防火負責人,並劃設責任區域,指派各火源責任者(對責任區域內之用火用電進行監督管理)進行火災防制措施;至公共危險物品場所部分,由保安監督人負責,指派保安檢查員進行保安監督自主檢查。
(四)防火管理人及保安監督人應定期詢問防火負責人、火源責任者、保安檢查員及每一位員工,以落實火災預防措施。
(五)防火負責人之任務為輔助防火管理人,並指導、監督負責區域內之火源責任者。

•火災預防措施
(一)吸煙及用火等易發生危險行為之規定如下:
1、走廊、樓梯間、更衣室、電腦室、電氣機房、危險物品設施之週遭及倉庫等為嚴禁吸煙之地點。
2、除廚房外,任何地點未經允許嚴禁火源。
(二)從事下列行為應事先向防火管理人聯絡取得許可後,始得進行;如涉及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區域範圍,並應取得保安監督人許可:
1、指定場所以外之吸煙及火源使用。
2、各種用火用電設備器具之設置或變更時。
3、各種慶祝活動必須用火用電或臨時使用火源。
4、危險物品之貯藏、處理,及其種類及數量之變更時。
5、進行施工行為時。
(三)用火用電時之應遵守事項:
1、使用電熱器等火源設備,不得在指定地點以外之場所進行。
2、用火用電設備器具之使用,應事先檢查,並應確認使用時周遭無易燃物品。使用完畢後,應加以檢查確認其是否處於安全狀況,並置放於適當之安全場所。
(四)為確保防火避難設施之機能運作正常,所有出入人員應遵守下列事項:
1、安全門等緊急出口、走廊、樓梯間及避難通道等避難設施:
(1)不得擺放物品,以避免造成避難障礙。
(2)應確保逃生避難時,樓地板無容易滑倒或絆倒避難人員之情形。
(3)作為緊急出口之安全門,應容易開啟,並確保走廊及樓梯間之寬度能容納避難人員。
2、為防止火災擴大延燒,並確保消防活動能有效進行之防火設施:
(1)安全門應經常保持關閉,並避免放置物品導致影響其關閉之情形。
(2)安全門周遭不得放置容易延燒之可燃物。

工安查核作業
作業環境監測 每年兩次
廠區作業安全巡視 每日一次
施工作業巡檢 施工期間每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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