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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均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名額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其選任方式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負責協助董事會審議公司財務報表、重大之資產交易等相關事項,以確保公司經營符合政府相關法令與實務規範。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權,審計委員會負責執行相關法令所規定之監察人職權,監督公司業務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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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於2018年由董事會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訂定董事會每年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董事會內部評估期間應於每年年度結束時,依本辦法進行當年度績效評估,績效考核自評問卷方式由總經理室負責執行。

一、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涵括下列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3.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4.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5.內部控制。

二、本公司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涵括下列六大面向:

1.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 董事職責認知。

3.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4.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5.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6. 內部控制。

三、本公司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涵括下列五大面向:

1.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內部控制。

2023年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

1.評估期間: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已於2024年1月完成,並於2024年2月23日董事會通過。

3.評估結果:整體運作尚屬良好。

4.建議及改善:無。

審計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問券包含5大面向: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E.內部控制,共22題進行評估,2023年加權總得分為滿分。

薪酬委員會績效考核自評問券包含4大面向:

A.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B.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C.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D.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共19題進行評估,2023年加權總得分為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