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關係人

首頁 > 利害關係人 > 個人資料保護

個人資料保護

本公司為加強本公司個人資料之保護與管理,依行政院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訂定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作業管理辦法」及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本公司對個人資料保護採取嚴謹之個人資料安全管理與防護措施,本公司對個人資料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分級分類管理,並針對接觸人員建立安全 管理規範。適用範圍涵蓋本公司所有營運據點之人員、客戶及供應商。針對營運過程中所涉及之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 保護,除遵循政府相關 法令規章,在法令規定之範圍內使用,不會提供、出租或以其他變相之方式,將個人資料揭露予第三人,且會依循本公司所訂定之「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落實執行,致力維護本公 司所有營運據點之人員、客戶及供應商之資料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權利。此外,本公司為更有效管理個人資料保護相關風險, 設立個人資 料保護執行小組,負責執行與監督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之遵循情形。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執行小組透過年度會議,建立跨單位個人 資料保護法遵循溝通平台,並提供個人資料保護工作所需之支援。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如下:

為促進個人資料合法利用,避免侵害人格權,本公司制定本政策並承諾恪遵法令與規章要求,在不逾越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及蒐集目的具有正當合法、合理之關聯下,依誠實、信用及公平之方法,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

1. 本公司僅於執行業務或職務所需,依法令蒐集與處理個人資料,並在蒐集時,依法告知當事人其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等事項。

2. 對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各類個人資料,本公司將建立與維持完整之紀錄或清單;對所保管與處理之個人資料,將採取適當之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損毀、滅失或洩漏,以確保個人資料安全與正確。

3. 本公司尊重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之法定權利,如執行國際傳輸,將會在合法、適當、充分保護之狀況下實施。

4. 為落實本政策,本公司發展與實行個人資料管理規範及制度,律定內外部關係人之作業執掌與權責,並設置管理人員或組織,以保護個人資料。

5. 委託第三方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適當監督受委託者,並確認其採取之個人資料管理規範及制度,符合法令與合約之約定。

6. 以上各款若有例外處理,本公司亦僅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作業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所允許之情形下為之。

本公司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與管理,本公司設置個人資料保護執行小組,小組之任務如下:一、本公司個人資料管理制度之推展。二、 本公司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員工之個人資料保護意識提升及教育訓練計畫之擬議。三、本公司個人資料管理制度適法性與合宜性之檢視、審議及評估。四、 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之諮詢。五、其他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之規劃及執行事項。藉由本公司每年排定辦理個人資料保護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使董 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及員工知悉、明瞭遵守個人資料保護之重要性,避免違反。本公司於2024年6月20日、2024年9 月19日在雲林廠、彰濱廠安排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作業管理辦法」及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內部教育訓練 合併辦理,課程時數共1小時,由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自由參加,參加人次各23人、25人,共48人,按照性別區分受訓人數及受訓時數(單 位:小時)整理如下表:

本公司就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及本公司其他個人資料保護機制、程序、計畫及措施之執行情形,應列入本公司作業風險自我評估、內部控 制制度自行查核、法令遵循自評及內部稽核項目,每年進行稽核。 違反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作業管理辦法」及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之檢舉及申訴機制,適用本公司「檢 舉事件處理作業辦法」,本公司「檢舉事件處理作業辦法」已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供利害關係人參閱。